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慢性病女性,再生育看病情
http://www.100md.com 2015年12月1日 家庭百事通·健康一点通 2015年第12期
     近日,我国决定将全面放开二胎生育政策,这对于想给孤单的独生小孩再生个伴的家长们,无疑是个激动人心的好消息。可是,随着社会生活的改变,有的女性,可能在生头胎时还健健康康,等到再想生二胎时,可能已经患上了慢性疾病,如高血压、糖尿病、乙肝、脂肪肝等。她们之中有的已有症状,经过检查身体已发现;有的还没有明显症状,并未引起注意。那么,有了慢性病,还能怀孕吗?如果能怀孕,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?

    严重高血压患者慎怀孕

    高血压是危害孕妇和胎儿的一种常见病,对孕妇可造成肾脏损害、中风;对胎儿来说,母亲的高血压会使胎盘血流量降低,导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。

    如果是慢性高血压患者,在妊娠前应做全面检查,了解病情,决定能否妊娠。大多数轻、中度高血压患者在孕前积极治疗且血压降低的前提下,妊娠时血压多轻度升高,妊娠过程顺利。但也有小部分会发展为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并易产生先兆子痫(为妊娠20周后出现血压升高,伴有蛋白尿或水肿,出现头痛、眼花、恶心、呕吐、上腹不适等症状),对孕妇和胎儿危害极大。对因高血压已造成重要器官损害或血压重度升高者,年龄超过35岁,或高血压病程超过15年者,妊娠结局多不良,不宜妊娠。

    另外 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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